服務條款

生效日期: 2026年8月18日 · 最後更新: 2026年8月18日

1. 訂約雙方

本服務條款(「本條款」)為您(「客戶」、「您」)與 靖霖商業有限公司(商業登記編號75604219,於香港註冊成立,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 TC009047,註冊辦事處為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19樓1921室)(「靖霖」、「我們」)之間訂立的合約。

當您委託我們、接受報價或就服務付款,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。

2. 服務範圍

我們提供以下服務,詳情已於本網站列明:

  • 香港公司註冊—有限公司及無限公司
  • 公司秘書服務
  • 虛擬辦公室(註冊地址)
  • 中國內地公司(外商獨資企業/WFOE)於深圳、前海及廣州的註冊
  • 會計及報稅,包括統籌法定審計
  • 增值服務—銀行開戶介紹、資助/補貼申請介紹、商標註冊協助

收費以下單時報價及本網站定價頁面所列為準,兩者不會出現不一致的情況。日後訂單的收費或會調整,惟已確認的收費不會追溯調整。

3. 盡職審查為提供服務的先決條件

由於我們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,法律規定我們必須先完成客戶盡職審查(包括身分、實益擁有權、資金來源及業務目的),方可為您提供服務。此規定不論付款時間或您所需服務的緊急程度均適用。

  • 我們可拒絕接受您為客戶,或拒絕執行特定指示,而毋須解釋原因。
  • 作為開戶(onboarding)程序的一部分,我們可能要求提供額外文件、進行視像/電話核實通話,或提交經核證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。
  • 任何完成時間預計(包括就香港有限公司註冊所報的「1至3個工作天」)均由盡職審查完成當日起計算,而非由您付款或給予指示當日起計,且僅屬預計,並非保證。

4. 銀行開戶

如服務項目包括協助開立銀行賬戶(包括就內地申請人所述的任何成功率),此屬介紹及準備服務。我們並無控制權,亦不能保證銀行是否批准開戶。我們評估為不太可能獲批的申請人,我們會於開展工作前告知,惟最終批核與否,仍由銀行全權決定。

5. 您的責任

您同意:

  • 提供準確、完整的資料及文件,並於任何資料有變時及時通知我們;
  • 配合盡職審查及任何持續監察要求;
  • 履行於我們提供服務後仍須由您承擔的法定責任—例如須於董事/股東/秘書或註冊地址有變更後15天內、股本有變更後1個月內通知我們,以便我們及時作出相關申報;
  • 按時繳付費用。

您仍為貴公司的法定擁有人,並須對公司的合規事宜承擔最終責任;靖霖僅為您的服務提供者,並非取代您本身的公司管治責任。

6. 我們合作的第三方

部分服務全部或部分由第三方提供:

第三方角色
CAN CPA(HK)Limited會計及稅務合規夥伴
審計供應商名單由獨立執業會計師事務所為您進行法定審計—並非由靖霖本身進行
中國內地合作代理代表我們於深圳、前海及廣州辦理外商獨資企業(WFOE)註冊
銀行及付款服務商銀行開戶及付款處理

我們基於合理的商業考慮(包括價格及效率)挑選這些合作夥伴,惟除我們須合理挑選及管理該等夥伴的責任外,我們並不保證其表現。

7. 付款

費用可經本網站結賬頁面於網站內繳付,或按下單時協定的方式,以銀行轉賬或發票形式於網站外繳付。法定及經常性服務(例如公司秘書、周年申報)將按報價所述的週期收費。

逾期未付款:如就我們擔任法定職位(例如公司秘書)所收取的費用未獲繳付,我們可辭任該職位。香港法例規定公司秘書一職須持續由人擔任,並須於我們辭任時通知您—我們將會作出通知,而您仍須負責及時委任新任人選。

退款:一旦盡職審查完成,並我們已開始就某項服務展開工作—包括任何申報、註冊或法定工作—該服務的費用即不獲退還,即使日後有第三方(例如銀行或公司註冊處)拒絕相關申請或申報,亦然。如您於工作展開前取消服務,我們將退還已就該服務繳付的費用。

8. 我們不會提供的服務

  • 我們不提供法律意見、稅務意見或投資意見。如我們建議您尋求獨立意見,請您務必尋求相關意見。
  • 我們本身並非貴公司的核數師—法定審計由我們審計供應商名單內的獨立事務所執行。
  • 我們不保證受第三方控制的結果(例如銀行的決定、政府處理時間、內地合作夥伴的時間表)。

9. 保密及申報責任

我們會為客戶資料保密,惟法律另有要求披露的情況除外—包括在適用情況下,向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。香港法例禁止我們告知您有關此類報告的資訊(「保密」/tipping-off限制),本條文不會凌駕該項法律責任。

10. 法律責任

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:

  • 我們因任何服務所產生的申索而承擔的總法律責任,將以您就該項特定服務所繳付的費用為上限。
  • 我們概不就任何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,或就我們委聘或介紹予您的第三方(銀行、內地代理、審計事務所)的作為、不作為或決定承擔法律責任,惟我們須合理挑選及管理該等第三方的責任除外。
  • 本條款中任何條文均不會限制法律不容許限制的法律責任,包括因我們本身的欺詐或蓄意失責所產生的法律責任。

11. 終止

任何一方均可於合理通知後終止就某項特定服務的委聘。如我們就您擔任法定職位(公司秘書、註冊地址),我們將按法律規定的通知及辭任程序處理,包括通知您及(如適用)公司註冊處。

如我們合理地相信繼續提供服務將違反我們於TC009047牌照下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責任,我們可即時暫停或終止委聘。

12. 知識產權

除非我們另以書面協定,否則靖霖網站、其內容及我們提供的任何範本或材料,均為我們(或其許可人)的財產。我們專為貴公司擬備的文件(例如貴公司的註冊成立文件)則歸貴公司所有。

13. 本條款的修訂

我們可能不時更新本條款。以您下達指示當時於chinglink.com刊載的版本為準;任何重大修訂均會於此頁面反映,並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

14.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

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任何因本條款產生的爭議均由香港法院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
15. 聯絡我們

[email protected] 或WhatsApp +852 6892 081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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